2023/12/18 09:09 [系辦行政公告]公告輔仁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

公告:輔仁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相關事項。

 

說明:

一、112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自113/04/16(二)~113/04/30(二)止。

二、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。

三、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

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
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
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
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

四、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

五、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(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),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。公告:輔仁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相關事項。

 

說明:

一、112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自113/04/16(二)~113/04/30(二)止。

二、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。

三、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

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
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
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
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

四、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

五、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(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),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。